《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总监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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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总监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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