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A 上市公司员工
B 上市公司的董事
C 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及人员
D 上市公司所在交易所及人员
相关试题
-
根据《刑法》,(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
根据《刑法》,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
-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该违法行为构成
-
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魏某的行为
-
根据《刑法》,下列关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