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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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维修)作业及配合单位作业,影响作业时,由影响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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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维修)作业及配合单位均须在作业前()(双线V 型天窗60分钟)到达现场。其中一方未到,另一方不得作业,影响作业时,由影响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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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无动力设备运行时,在安排施工作业的同时,可安排多项不影响施工的维修作业,同一组道岔区域不得安排两个以上单位进行施工或维修作业(配合作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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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电务部门进行影响对方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前,应提前3天以《施工(维修)作业配合通知书》或《设备问题整治通知书》的形式将作业内容报送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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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计划主要包括( )、作业单位、配合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影响范围、路用列车进出区间方案等。(应知应会-《技规》2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