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永久
B30年
C10年
D5年
《工作事项及物品交接登记簿》保管期限为()。
《工作事项及物品交接登记簿》由()保管。
永久性交接,指正常休假()天以上的以及工作调动或离职进行的交接,需在《工作事项及物品交接登记簿》和《印章、重要物品及柜员卡保管使用登记簿》分别记载登记。
登记簿应分期限进行保管,原则上用于记载内部控制事项的登记簿,保管期限不能低于( );用于记载业务处理情况的登记簿,保管期限不能低于( )。
应保持《遗失物品交接/领取物品登记簿》、《遗失物品保管登记簿》页码完整,编号不得出现少、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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