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B2
C3
D4
提交至部联网中心协调处理的争议交易,部联网中心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文件判断实际情况,并于( )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出具最终争议处理意见。
部联网中心在进行争议处理时,以双方提交的既有( )为依据。如收费方提供了有利证据,按确认记账处理;如收费方未提供有利证据,按确认不记账处理。
争议交易处理周期自争议发布之时起不超过5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涉及争议的双方应完成收集证据、核查及不超过()轮次的交互处理工作。
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补充细则(广东试行)(2020)》规定:跨省争议交易以收费方上传至省联网中心边缘节点的( )和( )为依据进行争议处理。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