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实施规范(输电部分)》(Q/CSG 1205006—2016) 》第 5.3.21条规定:工作延期时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电话或当面向 ( )申请延期时间。
A工作许可人
B工作负责人
C工作发人
D工作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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