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CSG2091003-2021)第七条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各单位应当明确董事长或党委书记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地市级和县区级单位( )应当直接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分管副职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自身业务承担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监督责任;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执行责任,遵守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规范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A董事长
B党委书记
C行政主要负责人
D分管生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