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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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人对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的事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再次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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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超过投诉时效的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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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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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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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