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 9 家,招标人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
B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
C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D不改变条件再发一次
相关试题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预审合格申请人不足
-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文),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