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五百
B五千
C一万
D五万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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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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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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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 )五十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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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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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____条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