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
-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的罚款。
-
对有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
-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对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 )内不得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 实行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