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损坏、磨损、机构更名、机构撤销等原因停用的实体印章,营业机构应在《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注明停用日期和原因,并自停用起()工作日内上缴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A3个
B5个
C10个
D20个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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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损坏、磨损、机构更名、机构撤销等原因停用的实体印章,营业机构应在《业务用章(用具)保管使用登记簿》注明停用日期和原因,并自停用起()工作日内上缴上级会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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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营业机构撤并、更名、印章样式变更等原因需停用的业务印章,使用保管人应在停用当日将印章交予营业机构主管与一名柜员,由主管在《业务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上注明停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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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印章管理办法》,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的业务印章, 应登记《重要物品保管交接登记簿》,注明停止使用的日期和原因。业务印章停用待上缴期间,必须由会计主管会同其他柜员加封入库保管。在停用后()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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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机构更名导致会计专用印章停用的,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停用( )办理印章停用手续,将停用的印章及时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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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上缴停用的业务印章,应连同该印章的《业务印章停用上缴清单》一同上缴至总行,营业机构不保管《业务印章停用上缴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