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B1.2
C1.5
D2.0
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截面比不宜超过()
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牌号的另一直径钢筋替换时,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 )。
对于受拉区主钢筋焊接接头,其接头的截面不应超过钢筋总截面面积的()。
两根同牌号、不同直径的钢筋,在进行闪光对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 )mm。(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4.1.7)
有接头的非预应力受压钢筋截面的面积占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不宜超过( )。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