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销售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主要情形包括:
A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
B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
C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或抵扣联退回的
D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
A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
B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
C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或抵扣联退回的
D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