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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不准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提出上诉后不久,原告死亡,此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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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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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继承人李函在一审继承案件中败诉,李函不服提出上诉,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李函仅对其二哥李笑继承了其父45%的财产表示不服,对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没有提出异议。对此情况,二审法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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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王某夫妻关系不和,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因此支持其离婚。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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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