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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任职于国内某化妆品公司,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9年全年取得的收入如下: (1)从化妆品公司取得基本工资12000元/月,加班工资1000元/月,独生子女费补贴200元/月,差旅费津贴1800元/月,误餐补贴500元/月。 (2)12份出租居住用房获得租金3500元,当月发生修理费1000元。 (3)购买赈灾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将8000元对扶贫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4)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收入5000元;取得A股股息收入500元(持股8个月)。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 (6)在某单位兼职取得报酬2000元/月。 已知: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张某缴纳社会保险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张某为独生女,其独生子正就读于高中二年级,张某当年接受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支出为5000元。(经约定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100%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本人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取得下列收入中,属于应税收入的是()。

A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收入5000元

B取得A股股息收入500元(持股8个月)

C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

D在某单位兼职取得报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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