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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初,某县税务局稽查局在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家私营企业在2016年有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核实后应补税款6万元。2017年7月9日,该县税务局稽查局同时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7月24日前缴纳所偷税款6万元及滞纳金1.5万元;对该企业的偷税行为处以所偷税款2倍的罚款,计12万元。
该企业接到法律文书后,没有提出听证要求。7月18日县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了该企业职工的署名举报信和署名举报电话,举报该企业有明显的不正常转移货物的迹象。经查实,该企业确有此行为。为此,在报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7月19日责成该企业在7月20日提供纳税担保。但该企业直至7月23日仍未能提供纳税担保。为此,县税务局稽查局于7月24日上午8时对该企业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查封了该企业10件高级皮衣,并向该企业开具了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双方人员均在清单上签了字,并加盖了各自单位的公章。
7月25日该企业缴清了税款。7月27日下午5时县税务局稽查局解除了对该企业的税收保全措施。7月30日该企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县税务局稽查局超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该企业无法正常营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县税务局稽查局同时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做法()。

A违反法定程序

B主要证据不足

C适用法律

D超越法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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