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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森林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发生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6月2日,预收甲公司购货定金100万元,并于当日送存银行。 (2)6月16日,从乙公司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万元。按照购买协议规定,大森林公司可以享受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大森林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并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1万元。 (3)6月19日,将甲公司的预定货物发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万元,余款尚未收回。 (4)6月25日,大森林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5)7月1日,因欠丙公司货款255万元向丙公司开具面值为255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无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因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以银行存款支付的汇票手续费2万元。 (6)12月31日,向丙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大森林公司无力支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大森林公司在购入原材料时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借:原材料 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贷:应付账款 232

B借:原材料 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贷:应付账款 230财务费用 2

C借:原材料 232贷:应付账款 232

D借:原材料 2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1贷:应付账款 232银行存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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