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度至2020年度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为建造一条生产线筹措资金,从银行取得借款500万元,期限为1年。合同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 (2)2018年1月1日,采用出包方式建造该生产线,支付工程款500万元。 (3)2018年6月1日,获得非关联方捐赠168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当日支付生产线工程余款309.68万元。购建该生产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98万元,增值税税额111.68万元。 (4)2018年12月1日,生产线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为了使操作人员能够迅速使用该设备,支付专业人员培训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额0.6万元。甲公司预计该生产线可以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5)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本息(甲公司每月计提利息)。 (6)2020年6月20日,该生产线因自然灾害损毁,其账面价值为373.2万元,残料作价5万元验收入库。甲公司自行清理,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3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损失200万元,赔款尚未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甲公司该生产线的入账价值是()万元。

A809.68

B698

C708

D8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