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发生以下哪些情况应该回避()。
A核定应纳税额
B办理税务行政许可
C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D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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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发生以下哪些情况应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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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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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本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中有人在拟任职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部门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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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工作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或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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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