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日后(),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A10个自然日
B15个自然日
C20个自然日
D30个自然日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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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日后(),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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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之日起( ),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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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 )留存或泄漏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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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的,应当对特约商户加强交易监测和风险管理,不得为入网不满()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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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银行、支付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可疑交易的,应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交易、冻结账户等措施,并承担因未采取措施导致的风险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