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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5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00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1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1)~(4)题。
(3)根据资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5000元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6500元

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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