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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服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9年12月,甲企业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 6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 1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8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 (3) 19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实际成本90万元。销售协议约定,售价120万元,相关增值税税额15.6万元,丙公司预付60%的货款(不含增值税),其余款项于2019年12月31日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时结算。 (4) 28日,与戊公司签订为期3个月的服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至12月31日,已经预收合同款50万元,实际发生成本30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成本20万元,该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

B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80万元

C应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20万元

D应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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