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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3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0元。 (4)购进货物一批用于国庆福利发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税额为8500元。 (5)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吨。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3)计算甲煤矿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100+10)x500x13%-32800=-22400(元)

B(2000+100)x500x13%-100300=36200(元)

C(2000+50+100+10)x500x13%-126300=46500(元)

D(2000+50+10)x500x13%-119500=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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