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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旅游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日,2018年4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开始正式经营取得收入,发生以下业务:(1)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6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以上金额均含税)。(2)将2019年2月在公司注册地购入的一套门市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20万;5月将门市房对外出租,购入时已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选本月择将待抵扣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本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含税租金12万元。(3)委托装修公司对自用房屋进行装修,取得该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支付物业费,取得物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万元。(4)将公司2018年5月购进的一台旅游车转为职工通勤班车,该车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入账原值6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该车评估价格54万元。(5)已知该公司2018年5月—12月取得收入300万元,其中旅游收入100万元;2019年1—4月份取得收入700万元,其中旅游收入400万元。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向税务机关提交了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B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为0.47

C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为1.27

D计算旅游服务收入额占全部收入额比重时,计算的起点是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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