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对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说明。
A2009年
B2012年
C2013年
D2016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明确了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拥有的十项权利和应承担的十项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明确了纳税人各项权利,不包括()。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明确了纳税人权利不包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纳税人负有(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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