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9年1月1日
B2019年4月1日
C2019年9月1日
D2020年11月1日
对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转税务机关征收。()
()日起,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自()起,山西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按照山西省税务局公告规定,自()起,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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