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单位可以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企业有( )。
A按查账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从业人数50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的某商贸公司
B按查账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从业人数28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的某商贸公司
C按核定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从业人数280人,资产总额6000万元的某工业企业
D按核定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从业人数28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的某工业企业
E按核定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的,从业人数28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的某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