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从事多种经营,判断其是否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是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征税政策,以()销售额参与计算。
A差额前
B差额后
C全部
D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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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从事多种经营,判断其是否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是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征税政策,以()销售额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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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从事多种经营,判断符合加计抵减条件是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以( )销售额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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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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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应以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其是否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下列销售额的口径确认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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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_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