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A2023年供暖期结束
B2023年12月31日
C2025年供暖期结束
D2025年12月31日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北”地区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釆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限于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釆暖费,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釆暖费不免增值税。()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