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要求,从2010年开始,各项标准包括( )
A全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
B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
C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5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D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
E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30元增加到50元,困难地区可以分两年到位
卫生部、财政部等5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要求,从2010年开始,各项标准包括( )
A全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
B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
C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5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D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
E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30元增加到50元,困难地区可以分两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