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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行动自觉,从更高站位加强顶层设计,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向一线扎根,努力打造负担更轻、办税更快、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放管服”改革中,税务总局刀刃向内加大“放”的力度,先后两批取消了26种涉税文书报表,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对符合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年申报增值税次数由12次简并为4次,对仅保留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十三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下放审批权限,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优化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等措施,办税时间不断缩短,办税效率持续提升。

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以税收优惠办理程序的“简化”换取企业发展速度的“快增”。通过持续推进“备案改备查”,已实现95%以上优惠事项“免备案”。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项选择题)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可以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A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B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C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D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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