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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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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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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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比例1.5%的,按应缴费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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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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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