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
B±5%,10
C±10%,10
D±5%,5
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013) 第7.4.7条,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厚度的( ),且不应大于( )mm。
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013) 7.2.5,防水基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宜大于4mm。
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013) 7.4.6,保护层表面平整度可以为8mm。
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013) 5.3.5,钢筋混凝土结构独立水容器受力壁体厚度不宜小于200mm。
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013) 7.3.12,密封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可以为设计宽度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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