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级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指出,( )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A2021年
B2020年
C2025年
D2035年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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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指出,( )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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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规定,从2018年6月21日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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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规定,从2018年6月21日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底前,仅对实行两部制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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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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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