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证据规定》,关于特殊情形下举证期限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B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C当事人增加
D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A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B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
C当事人增加
D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