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之日起( )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A15 日
B30日
C15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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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之日起( )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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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宗教团体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之日起( )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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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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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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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