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作废重要空白凭证的营业机构应出具加盖( )的“作废重要空白凭证上缴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作凭证出库单的附件随传票装订,另一份作凭证入库单的附件,逐级上缴法人行社重要空白凭证库,由法人行社统一组织销毁。
A单位公章
B业务专用章
C主管名章
D经办柜员名章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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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作废重要空白凭证的营业机构应出具加盖( )的“作废重要空白凭证上缴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作凭证出库单的附件随传票装订,另一份作凭证入库单的附件,逐级上缴法人行社重要空白凭证库,由法人行社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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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对大批量损毁或改版不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由营业机构凭证管理员做( )处理,填写“重要空白凭证上缴清单”,将已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自凭证作废之日起( )内逐级上缴至集中作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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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作废上缴的重要空白凭证由法人机构财务会计部门统一销毁,销毁工作应在停用后( )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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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作废后加盖“作废”章、剪()处理,作当日传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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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剪凭证正面()并在凭证正面明显处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凭证作为该笔作废业务传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