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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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36.《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营业厅电子宣传内容应保持顺畅展示;纸质宣传内容应柜台摆放、每日整理、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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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33.《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营业厅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公司政策导向,积极宣传公司战略、展示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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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35.《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营业厅宣传内容应明确有效期限,及时撤换到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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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34.《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省公司、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应从服务关键度、必要性、保密性等方面对宣传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投放至辖区内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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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40.《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营业厅设备异常应摆放或张贴“暂停使用”提示,并在次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