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BB
C C
D D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当在背景调查开始前( )个月内,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当保持时间连贯。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的时间应当在背景调查开始前六个月内。
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构成刑事犯罪的,应接受刑事处罚。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