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发卡银行开展单位结算卡业务,应提前30天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除全国性银行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其()。
A总行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B发卡行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C总行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D总行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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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发卡银行开展单位结算卡业务,应提前30天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全国性银行由其总行报告人民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其发卡银行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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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发卡银行开展单位结算卡业务,应提前30天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除全国性银行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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