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收到稽查部门2020年5月25日制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5月,金额为2635709.21元的稽查查补税款及罚款,缴款期限为2020年06年10日,A企业于2020年8月8日清缴该项税款。除此之外,2020年度、2021年度未出现其他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该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A
该企业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从90分起评
B
该企业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从100分起评
C
该企业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
D
该企业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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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收到稽查部门2020年5月25日制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5月,金额为2635709.21元的稽查查补税款及罚款,缴款期限为2020年06年10日,A企业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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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收到稽查部门2020年5月25日制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5月,金额为2635709.21元的稽查查补税款及罚款,缴款期限为2020年06年10日,A企业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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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为B级,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为B级,2020年6月税务稽查发现其2018年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少缴纳税款金额达50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额总额20%以上,并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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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2020年度接受税务稽查,需要补缴税款3万元。由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内未能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经过税务机关的宣传辅导,企业筹措资金,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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