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A企业收到稽查部门2020年5月25日制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需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5月,金额为2635709.21元的稽查查补税款及罚款,缴款期限为2020年06年10日,A企业于2020年8月8日清缴该项税款。除此之外,2020年度、2021年度未出现其他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该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A

该企业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从90分起评

B

该企业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从100分起评

C

该企业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

D

该企业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