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中提出,省财政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业务风险补偿标准从1‰提高到在保余额的( ),到“十四五”末提高到在保余额的( )。
A1.5‰
B2‰
C3‰
D5‰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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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中提出,省财政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业务风险补偿标准从1‰提高到在保余额的( ),到“十四五”末提高到在保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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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中,为完善融资担保补偿补贴机制,逐步提高省级财政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业务风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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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提高省级财政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面向( )企业等业务风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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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提到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单户担保金额( )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低于()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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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中要求,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三农”业务在保余额的( )给予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