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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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收缴凭证》《假币收缴上报清单》《货币真伪鉴定书》《假人民币没收收据》《收缴假币登记簿报表》等假币收缴凭证应按年装订,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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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收缴凭证》、《货币真伪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应作为会计档案按年装订保管,保管期限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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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收缴凭证、假人民币没收收据、货币真伪鉴定申请书、货币真伪鉴定书可以在办理业务时使用A4纸单页单面打印,并在左侧预留装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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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币收缴凭证、假人民币没收收据、货币真伪鉴定申请书、货币真伪鉴定书四类专用凭证编号规则统一为()位“金融机构编码”+()位数字 “年份”+()位数字“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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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收缴的假人民币、外币,经鉴定为假币的,鉴定机构予以没收,并向我行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