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次日12:00
B次日14:00
C当日16:00
D次日16:00
责任部门/中心收到《乘客事务处理单》后,如为乘客咨询、求助、建议类事务,当日12:00前收到的须在工作日( )前处理和回复乘客。
责任部门/中心收到《乘客事务处理单》后,如为投诉、申诉、举报等事务,须在( )个工作日内处理和回复乘客,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服务热线。
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的投诉、表扬、建议、求助、咨询等统称为乘客事务。
乘客事务按事务主体可分为投诉、表扬、建议、求助、咨询五类。
乘客事务初次回复乘客时限一般不超过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的,责任处室、中心须主动向乘客说明,征得乘客谅解,并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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