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5.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进行专家论证。
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七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问题:
1.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该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为什么?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90?并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
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事故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至少列出四条)?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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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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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四:在顶层的大会议室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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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四:在顶层的大会议室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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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支撑高度10.5m; 事件5、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且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便立刻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施工单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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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钢筋电焊接头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见表1),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