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格4000万元(含临建固定总价承包项目200万元)。合同中规定:(1)工程预付款的总额为合同价格的10%,开工前由发包人一次付清;工程预付款按合同条件中的公式
扣还,其中F1=20%,F2=90%。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S——合同价格;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2)发包人从第一次支付工程款起按10%的比例扣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合同价的5%为止。(3)物价调整采用调价公式法。(4)材料预付款按发票值的90%支付;材料预付款从付款的下一个月开始扣还,六个月内每月扣回六分之一。(5)利润率为7%。(6)工程量清单中,对施工设备的进场和撤回、人员遣返费用等,未单独列项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违约,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时的情况为:①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合同额2200万元;②临建项目已全部完成;③合同履行期间价格调整差额系数为0.02;④承包人近期为工程合理订购某种材料300万元,入库已三个月;合同解除时,该种材料尚有库存50万元;⑤承包人已为本工程永久设备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价为50万元,并已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⑥承包人已完成一个合同内新增项目100万元(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值);⑦承包人按合同价格已完成计日工10万元;⑧承包人的全部进场费为32万元;⑨承包人的全部设备撤回承包人基地的费用为2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用到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上使用(合同中未规定),增加撤回费用5万元;⑩承包人人员遣返总费用为10万元;(11)承包人已完成的各类工程款和计日工等,发包人均已按合同规定支付;(12)解除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承包人的进场费、设备撤回、人员遣返等费用损失,按未完成合同工程价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计算。
【问题】
1.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经得到多少工程款?
2.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总共支付承包人多少金额(包括已经支付的和还应支付的)?
3.合同解除时,发包人应进一步支付承包人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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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⑧承包人的全部进场费为32万元;⑨承包人的全部设备撤回承包人基地的费用为2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用到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上使用(合同中未规定),增加撤回费用5万元;⑩承包人人员遣返总费用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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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包人按合同价格已完成计日工10 万元。 (8)承包人的全部进场费为32 万元。 (9)承包人的全部设备撤回承包人基地的费用为20 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用到承包人承包的其他工程上使用(合同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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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订购的某种材料尚有库存价值50万元; (4)承包人为本工程订购的专用永久工程设备,已经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价为50万元,并已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 (5)承包人已完成一个合同内新增项目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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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人为该工程订购的专用永久工程设备,已经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价为50万元,并已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 (6)承包人的进退场费用为62万元。 【问题】 1.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得到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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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为累计应支付工程款,S为签约合同价。 (2)发包人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起按10%的比例扣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合同价的5%为止。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违约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时的情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