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写字楼工程,剪力墙结构。结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且抹灰工序已经基本完成。此时设计对外墙装修进行了修改,在剪力墙的外侧增设点式玻璃幕墙,做需在剪力墙上安装后埋件,安装后土建再对其进行处理。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对幕墙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工人正在进行结构胶注胶生产工序,情况如下:
(1)室温为25℃,相对湿度为50%;
(2)清洁注胶基材表面的清洁剂为二甲苯,用白色棉布蘸入溶剂中吸取溶剂,并采用“一次擦”工艺进行清洁;
(3)清洁后的基材一般在1h内注胶完毕;
(4)从注胶完毕到现场安装其间隔为一周。
事件二:在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之间填充了防火材料,并用1.5mm的铝板固定。为了便于通风,防火材料与玻璃之间留有3mm的间隙。
事件三:玻璃幕墙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交了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计算报告、设计说明、相关设计文件;
(2)材料、配件、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复验报告;
(3)进口材料的检验检疫证明;
(4)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5)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6)幕墙部分及分项检验记录;
(7)外观质量评定表;
(8)幕墙工程出厂合格证。
问题:
1.背景资料中,安装后埋件前要对剪力墙处该部位做何种处理?后埋件安装完毕后要做哪些方面的检查和处理?
2.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还需要补充什么?
3.注胶工序的工艺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防火材料的填充工艺是否合理?如有不妥的地方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