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6%(商标权)、9%(不动产)。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的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相关资产在交换前后用途不变;税务局核定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甲公司、乙公司已经分别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
①设备:原值为1 200万元,已计提折旧750万元,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8.5万元。
②商标权:初始成本450万元,累计摊销额270万元,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8万元。
③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30万元。
(2)乙公司换出:
①在建工程:已发生的成本为525万元,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7.25万元。
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③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75万元。
(3)双方商定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乙公司收取银行存款45万元。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会计分录。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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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6%(商标权)、9%(不动产)。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的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相关资产在交换前后用途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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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为 30万元,公允价值为 130万元;②无形资产——专利权:初始成本为 1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 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20万元,公允价值为 80万元;③库存商品——甲商品:账面余额为 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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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为1 200万元(成本1 5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销项税额为90万元;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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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不动产),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20年3月甲公司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一套商住两用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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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2×20年3月,甲公司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