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 )、撤销权。
A处理权
B留置权
C处分权
D代位权
相关试题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 )、撤销权。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尚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直接自行行使代位权。( )
-
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行使()。
-
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